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1、项目名称:黄山水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供水厂石英砂滤料询价采购项目
1.2、资金来源:自有
1.3、预算:5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2有地级市以上供水企业业绩合同;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保证金
本采购项目不采用。
四、货物需求一览表
名称 | 有效粒径 | 单位 | 数量 |
0.8-1.0mm | m3 | 48 | |
注:价格包含货物生产制造、包装、运输、增值税费(13%),如税率调整,则单价按同比例相应调整。
五、技术要求:
1.石英砂滤料应符合《水处理用滤料》(CJ/T43-2005)。
2.滤料不应使滤后水产生有毒、有害成分,应具有卫生防疫部门颁发的涉水卫生许可证。
3.石英砂滤料应为坚硬、耐用、密实的颗粒。在加工和过滤、冲洗过程中应能抗蚀,其含硅物质(以SiO2计)不应小于85%。
4. 石英砂滤料不应含可见的泥土、粉屑、云母或有机杂质。
5.石英砂滤料的灼烧减量不应大于0.7%。
6.在石英砂滤料中,密度小于2g/cm3的轻物质不应大于0.2%。
六、评审方式
实行有效最低价,即投标人同时满足询价文件所规定商务和技术要求,报价最低的为中标候选人。
七、付款要求
买方在收到货物验收合格后,凭卖方提供的13%增值税专用发票于三个月内支付。
八、报价相关要求
5.1 报价资料内容:(1)报价单;(2)营业执照复印件;(3)滤料涉水卫生许可证复印件;(4)供应商与地级市以上供水企业签订的合同复印件。所有资料每页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5.2 报价表必须按清单报价。
5.3报价人对本项目只允许一个有效报价,超额报价或多个报价视为无效报价,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报价,以人民币报价并加盖单位公章方为有效。
5.4报价人于2026年4月27日前将报价资料盖章扫描后发送至我公司采供中心电子邮箱cgzx202403@163.com。
九、联系地址及方式
地址:黄山市休宁县文昌路23号
联系人:程工 电话: 0559-2514784
黄山水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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