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承诺(非工商业用户)
发布日期:2022-10-27    作者:黄山水务控股集团    点击量:1652   

为提高服务水平,切实将服务工作置于群众监督之下,以确保城市供水适应黄山市中心城区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生产的需要,特制定社会服务承诺制度。

一、服务内容

⒈用水业务受理;⒉工程设计;⒊工程施工;⒋供水水质;⒌供水压力;⒍抄表计费;⒎供水设施维修等。

二、服务标准

1、用水业务受理

黄山水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客户服务部负责受理中心城区用户用水申请,业务受理时限20分钟。

联系部门:客户服务部  地址:滨江西路27号 电话:0559-2583832

2、工程设计

集团给排水设计所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相关设计规范要求。对于居民个人接水业务,在业务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勘察设计。对于非居民个人接水业务,经现场勘察后,按双方协议约定时限完成设计。

联系部门:给排水设计所  地址:滨江西路27号 电话:0559-2513473

3、工程施工

集团安装工程分公司接到给水工程施工图和有关资料(施工任务单),具备施工条件,3日内安排施工。

联系部门:安装工程分公司  地址:华山路19号 电话:0559-2566203

4、供水水质

1)水质标准执行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2)管网水水质检验项目合格率达到95%

5、供水压力

1)供水管网服务压力及合格率按国家和行业等规定执行。

2)城区管网压力合格率达到97%。

3)凡用户发现压力不足及不明原因停水,可拨打集团热线电话0559-2533333咨询。

6、抄表计费

1)居民用户每两月抄表一次,其他用户每月抄表一次。

2)抄表准确率达到98%,抄表误差不超过±2%。

3)对违约拖欠水费的用户,须先向用户发出催告通知,自催告之日起60日内仍不交纳水费的,可终止供水。

7、供水设施维修

1)对城区供水设施的突发事故及时抢修,及时率达到98%以上。

2)计划性停水,提前24小时通知用户(采用电话、电视或张贴通告等方式),非计划性停水(指突发事故),在停水的同时,以最快方式通知。

联系部门: 客户服务部  地址: 滨江西路27号  电话: 0559-2533333

三、责任赔偿

集团在对外承诺服务中因工作失误,给用户造成损失,按相关规定给予赔偿。情节严重的按集团相关规章制度对当事人进行处理。

四、投诉程序

如果用户发现集团职工在工作中有违反服务承诺的现象,可向集团综合办(地址:滨江西路27号,电话:0559-2514683)投诉,或拨打集团热线电话0559-2533333投诉。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